·207·浅析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完善
姚思禹
辽宁辽宁大学法学院,
沈阳110000
摘要:我国社会正逐步进入老龄化,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的法律完善也逐步被社会所重视。当前我国在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的法
《继承法》、《老年益保》律主要有等,虽然有所提及但是在细节方面仍有待于完善。法律不仅要确保老年人精神赡养获得诉
讼请求还要能具有可行性。当前这一方面的执行难度仍然较大,本文将就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的立法和司法方面提出观点。关键词:精神赡养;立法;司法;完善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7-0207-02
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作者简介:姚思禹(1992-),男,汉族,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法学院,
一、老年人精神赡养立法完善
(一)老年人精神赡养立法存在的问题1.内容不明确
对当前我国与老年人精神赡养相关的法律当中,
于精神赡养给出的是原则性、理论性地规定,可是对于
当前我精神赡养的实际内容并没有标明。也就是说,
国法律对于精神赡养没有给出其真正应包括的内容。由于立法层面对于精神赡养较为笼统,所以我国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体系。
2.赡养主体范围小《老年益保》当中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
”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夫妻双方是一个家庭
夫妻双方观念契合家庭和谐度也会组成的重要单位,
提升。同样地,在赡养老人方面,赡养人承担了老年人
而作为儿媳或女婿则属于赡养义务的主要赡养义务,
的协助方。以实际生活来看,仅仅有一方的参与显然
家庭力量不能有效得到发挥,难以满足老年是不够的,
人精神赡养的需求。
3.缺少有效的义务履行方式另外,我国当前在老年人精神赡养相关的法律当中并没有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具体履行方式做出规
当老年人遭到精神侵害时,虽然有法律定。这样一来,
为老年人精神提供后盾,但是却没有有效的执行方式。所以,我国在精神赡养的立方层面,有必要为的判决提供具体的依据,让老年人精神赡养提供具体的措
确保老年人精神赡养不被侵害,并有弥补方式。施,
4.缺乏明确的标准
我国当前对于老年人精神赡养义务的标准设定仍不明确,虽然对精神赡养有概念上的设定,但是并没有明确地说明实现怎样的层次属于完成了精神赡养的义务。对老年人精神赡养不能给出衡量的标准,那么赡养人的义务内容就很难确立。如何可以满足老年人的
具体来看可以包含广泛的内容,另外每一个精神需求,
人的个性不同、实际情况不同,所以赡养人的义务可大
难以确立具体的赡养人精神赡养义务的标准。可小,
5.责任不明确
我国当前对于老年人精神赡养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做出详实的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被划分到民事纠纷。可是法律对于精神赡养并没有具体的设定,所以在对这类案件进行
通常是以停止对老年人精神的伤害和继续履裁决时,
行义务作为最终的结果。老年人所获得的保护仍较为
需要建立更为多样的责任承担形式,确保老年人有限,获得应有的精神赡养。
(二)老年人精神赡养立法相关建议1.扩大老年人精神赡养义务的主体范围
当前我国对于保护老年人的相关法律日渐完善,但是在精神赡养层面仍有欠缺,所以老年人赡养相关
让日后的老年人赡养诉讼案件有法立法必须要加强,
可依,能够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从当前的《老年
来看,赡养人的范围应该扩大,儿媳和女婿益保障法》
是赡养人赡养义务的协助者,而对于继子女的赡养义
对于子女、继子女、女务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所以,
甚至于外子女和外孙子女等,都应该作为老年婿儿媳,
人赡养的义务主体,都应该承担老年人精神赡养的义
扩大老年人精神赡养义务主体范围,为老年人的权务,
益提供保障。
2.完善赡养的履行方式
老年人精神赡养不能仅仅依靠物质赡养来实现,精神赡养需要多方面的因素来实现,履行精神赡养的方式应该是精细的,要实现精细管理。精神赡养履行
赡养人的经济方式包括了赡养人与父母的感情基础、
水平、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生活差异等。精神赡
赡养人完成赡养义务的方式可以亲自养具有特殊性,
替代履行、原式履行以及变式履行等。其中,亲履行、
自履行和原式履行应是义务基本履行原则,而另两种则作为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手段。
3.对精神赡养实行量化
所以由于精神赡养需要感情和精神层面的沟通,
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我国可以参考欧洲对于老年人精
当然神赡养的手段。要求赡养人周期性地看望老人,
这种周期性地探望要求,需要根据子女与老人居住距
从而制定更加贴离以及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来设定,
近实际的看望周期。但是,笔者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
子女也可以通过电话以及视频聊天的方式,更为发展,
促进彼此感情,让老年人获得更多频繁地与父母交流,
的精神满足感。
4.确立未尽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前,我国对于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并没有就赡养人未尽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做出说明。这就对不尽义务的赡养人难以产生震慑作用。所以,我国应该在《老年益保障法》当中对于未尽精神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应承担的民事连带责任加以说明,为老年人的权益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5.加强立法创新
当前我国各省市对于老年人精神赡养法制化越来
·208·2019年09月(下)法制博览法制园地
越重视,多部地方性法规确立了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大大推动了老年人精神赡养法律完善工作。所以,老年人精神赡养立法的完善工作不仅需要还需要地方的力量,立法与地方立法有效结合,老年人精神赡养相关问题将会被更好地解决。
二、老年人精神赡养司法建议(一)完善调解前置制度
处理精神赡养案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和谐相处,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双方一旦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必然对双方的关系产生影响,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双方内心必然会产生情
赡养人在履行赡养义务时,将感阻碍。在这种情况下,
会加大执行困难。因此,为了让老年人获得更大的权
处理老年人精神赡养纠纷时,应提倡将调解程益保护,
序作为前置步骤,是保障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有效手段。
(二)设立老年人法庭
在基层设立面向老年人的老年人法庭,以解
通过老年人法庭的定决老年人赡养纠纷为主要目标,
向设立,减轻老年人因赡养问题而受到的伤害。另外,由于老年人法庭将面向老年人,所以对老年人的诉讼费用会适当减免,由于老年人参与诉讼过程,老年人法
更利于老年人的参与。庭在具体形式上会加以调整,
最后,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反复出现是常见的问题,老
对于老年人的当前生活情况加年人法庭将及时回访,
以掌握,从而确保老年人精神赡养能够有效地进行。
(三)确保精神利益
老年人精神赡养的目的是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幸所以应该将双方的精神利益放在司法执行的首要福,
地位。精神赡养最终需要让老年人精神上不再空虚孤
通过老年人赡养保护来提升子女对老年人生活的独,
作为司法人员应该意识到,执予以更多的关心。所以,
[1].西南大杨小婷.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规制研究[D]
2015.学,[2].西南大魏慧芳.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保护[D]
2015.学,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行精神赡养需要重视亲情的力量,应将老年人的感受放入其中,通过裁决让老年人达到其期望值。
(四)慎用强制措施
对老年人的保护和关心应该全社会共同参与其中,所以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老年益保护的意
让更多的人知道和了解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识,
另意义。通过这种宣传一方面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让赡养人深入地认识到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重要性。所以,司法机关要慎用强制措施,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寻找精神赡养问题发生的
通过有效的调解来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强制原因,
措施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精神赡养问题的解决。
(五)推行令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与社会其他机构的联手,对不
且在多种方式均无效果的情况下,经老履行赡养义务,
人提出强制措施的前提下,对该赡养人实行令。该赡养人在信贷、消费等方面进行,进而迫使赡养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六)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在法治社会下,提升老年人的法律素养十分重要,帮助老年人意识到,他们自己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可以由组织,在老年人群体当中推行普法活动。另外,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建立面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
这需要立法机构在借鉴历史和国外经制度十分必要,
验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推进打造出一套完善
这需要更多的财政投入予以的法律援助体系。所以,
物质支持,同时对老年人法律援助资金进行监管。
[参考文献]
(上接第206页)
(一)加强监管的主导作用和力度
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部门对广告市场的规范,起到绝对的导向和监管作用。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
在广告法更加明确的关于名人代言的相关法律制度,
让划分商家和名人对广告代言应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
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追究到底。不要对一些违力度,
任由那些有问题反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形式置之不理,
名人广告污染整个广告市场。另外,有关部门在监管
对那些名人代言中存在虚假中也可以采取奖惩机制,
要对代言人和商家进行大力度惩罚,对一内容的广告,
严重的进般的失真等内容应撤销其广告的宣传资格,
行罚款甚至追究民事责任。同时对诚信的企业和名人
多些性扶持。这样才能规范应给与鼓励和表扬,
名人代言,让广告市场拥有一个健康的机制。
(二)提高企业、名人和新闻媒体的自律除了法律法规和监管等这些外部因素外,商家和
严格约束自律。作为商家,不能名人也要从自身做起,
而忽略消费者的权益,在保证产只为了追求经济利益,
要对宣传广告进行自我斟酌和筛选,品质量过关之外,
不要夸大其词、虚张声势。新闻媒体作为广告投放市
[1]J].商业时代,2008.苏徐.浅谈名人广告的风险控制[
[2].内蒙古煤炭经陈凌霄.名人广告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J]
2011.济,[3]“明星代言”[J].法制与社会,2008.徐庆松.以法制视角审视[4]J].企业研究,2002.郑浩昊,罗丽娜.广告与名人[[5].市场营张宏.名人代言广告的战略价值、风险及对策[J],2009.销
同样也需要自律。在均衡与其他媒场的最主要媒体,
体之间的竞争和获取经济收入的同时,新闻媒体应该严格审核名人代言广告的内容真实性,不滥发乱发。
(三)提高消费者认知观念和监督意识
消费者作为广告的最直接影响者和产品的最终使用者,他们应该提高自身对名人代言广告的甄别,不能盲目的只将目光放在名人身上,而忽略广告内容。没有过度的盲目崇拜,就会那些违反规范的代言行为产生。
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要求名人和商家发布真实的广告。只有消费者才知道商品是否达到广告的宣传内容和效果,所以消费者有权对商品的广
对那些违反规定的名人代言广告向有关告进行监督,
部门反馈,起到监督举报作用。消费者是名人代言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消费者要把好关,才能促使名人代言行为规范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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