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范
铝合金压铸件技术条件
编号:ES-301 版本:07 页号: 1/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电机铝合金端盖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4 铸件尺寸公差
GB6987.1-GB6987.16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88-87 金属拉力试验法 GB/T13822-9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6060.5 表面粗造度比较样块 抛(喷)丸、喷吵加工表面 3、技术要求
3.1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
压铸铝合金采用 UNS-A03800(美国 A380.0,日本 ADC10) 可选用材料 UNS-A03830 (美国 383.0,日本 ADC12) 化学成份见表 1
表 1
牌号 化学成份(重量百分比) 标准号 UNS 编 号 A380.0 Si 7.5-9.5, Cu 3.0-4.0 , Zn≤ 3.0 , Mg≤ 0.1, Mn ≤ 0.5, Ni≤ 0.5, Sn≤ 0.35, Fe≤ 1.3 ,AI 余量 ADC10 Si 7.5-9.5, Cu 2.0-4.0 , Zn≤ 1.0 , Mg≤ 0.3, Mn ≤ 0.5, Ni≤ 0.5, Sn≤ 0.3, Fe≤ 1.3 ,AI 余量 383.0 Si 9.5-11.5, Cu 2.0-3.0 , Zn≤ 3.0 , Mg≤ 0.1, Mn ≤ 0.5, Ni≤ 0.3, Sn ≤0.15, Fe≤ 1.3 ,AI 余量 ADC12 Si 9.6-12, Cu 1.5-3.5 , Zn≤ 1.0 , Mg≤ 0.3, Mn ≤ 0.5, Ni≤ 0.5, Sn≤ 0.3, Fe≤ 1.3 ,AI 余量 QQA-591E A13800 JIS H5302 A13800 QQ A-591E A03830 JIS H5302 A03830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四种牌号的任何一种,如在生产过程中更换其它牌号, 需重新进行样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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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回炉料使用规定
3.1.1.1 回炉料分类
一级回炉料:浇道、化学成份合格的废铸件,后加工次品等不含水分和油
污。
二级回炉料:集渣包、坩埚底部剩料、退货废品、存放时间长(超过 10 天)
的一级回炉料。
三级回炉料:飞边、溅屑、细小的碎料、带有油污的渣料、因化学成份报
废的铸件、从铝渣中捡出的铝粒。
3.1.1.2 回炉料使用比例
使用单一某级回炉料:
一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 50%,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 40%。 一级、二级回炉料混合使用:
回炉料总量不超过 40%,其中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 20%。 三级回炉料:
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经过重熔、精炼且化学成份分析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最 大使用量 10%,仅与铝锭混合使用。
3.1.1.3 加料循序
小颗粒回炉料 3.2 力学性能
采用单铸拉力试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240Mpa,伸长率
≥1%,HB85(5/250/30)。
试样尺寸及形状应符合 GB/T 13822-9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的规定。 3.3 压铸件尺寸
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的规定。 3.4 待加工表面用符号“ ”标明,尖头指向被加工面。
例: 0.5 表示该表面留有加工余量 0.5mm 3.5 表面质量
3.5.1 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
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
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时所形成的缺肉或高出均不得
大块回炉料 铝锭,如此循环。 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并且不得超过 1.5 mm。
3.5.2 铸件不加工表面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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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不允许有裂纹,欠铸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2.2 由于模具组合镶拼或受分型面影响而形成铸件表面高低不平的
偏差,不得超过有关尺寸公差。
3.5.2.3
推杆痕迹不得凸起,允许凹入铸件表面,深度不得超过该处壁厚
的十分之一,并不超过 0.4 mm。
3.5.2.4 工艺基准面,配合面上不允许存在任何凸起的痕迹。 3.5.2.5
肉现象。
孔必须为穿孔,孔口毛剌 0.25max,孔壁不允许存在气泡或有缺
3.5.2.6 铸件外表面不允许存在冷隔和缩孔。 3.5.2.7
铸件外表面不允许存在喷丸处理不能去除的流痕、擦伤、有色
斑点及粘附物痕迹。
3.5.2.8 铸件内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大于 0.1 mm,面积不超过总面积
15%的流痕和擦伤。
3.5.2.9 铸件内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大于 1/5 壁厚,长度不大于 10 mm,
mm 的冷隔,冷隔数量不超过 2 个,两冷隔间距不小于 10
距铸件边缘距离大于 4 mm。
3.5.2.10 铸件内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大于 0.3 mm 的凹陷。
3.5.2.11 在不影响装配的情况下,铸件允许存在直径 <3 mm,凸起高度不
大于 0.2 mm 的气泡,数量不超过 3 个。
3.5.2.12 铸件边角残缺深度不大于 0.5 mm,长度不超过边长度的 5%。 3.5.3 铸件待加工表面的质量
3.5.3.1 不允许有超过加工余量范围的表面缺陷和痕迹。 3.5.3.2
不允许有凸起高度超过 1 mm 以上的推杆痕迹,在工艺基准面
上不允许有凸起的推杆痕迹。
3.5.4 铸件机械加工后的表面质量
3.5.4.1 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局部铸态表皮存在。 3.5.4.2 不允许有超过表 2 规定的孔穴存在。 3.5.4.3 机械加工螺纹的表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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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两扣不允许有任何缺陷,其余螺纹不允许超有过表 3 所规定
的缺陷。
表 2
位置 孔穴 表面 积 cm <25 ≥25-60 ≥60-150 ≥150-350 其他加工面 挂角两端面,旋铆位 轴承室,定子止口 最大 最大 最多 边缘间 最大直 最大 最多个 边缘间 最大 最大 最大 直径 深度 个数 最小距 径 mm 深度 数 mm 0.8 0.8 1.0 1.2 mm 0.5 0.5 0.5 0.6 3 4 4 5 离 mm 4 6 6 8 1.5 1.5 2.0 2.5 mm 1.0 1.0 1.5 1.5 3 4 4 5 最小距 直径 深度 个数 离 mm mm 4 6 6 8 2.0 2.0 2.5 3.0 mm 1.5 1.5 1.5 2.0 3 4 5 6 表 3
螺距 mm 平均直径不大于 mm ≤0.75 >0.75 1 1.5 (不超过 2 倍螺距) 孔 穴 范 围 深度不大于 螺纹工作长度内总 两孔距间边距不 mm 1 1.5 (≤1/4 壁厚) 个数不超过 2 4 小于 mm 2 5 3.5.5 铸件需采用不锈钢钢丸进行喷丸或喷砂处理,表面粗造度 ≤ Ra12.5。 3.6 内部质量压铸件不得有影响其使用要求的内部气孔,疏松、缩孔、夹杂等。 3.7 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 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8
在不影响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应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铸件进行浸渗和
修补(如焊补)处理。而后铸件必须作相应的复验满足以上各项要求。 3.9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9.1 化学成份 3.9.1.1
化学成份的检验按 GB6987.1-6987.16 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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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它方法。
3.9.1.2 每批压铸件,生产厂要提供化学成份检验单。 3.9.2 力学性能
3.9.2.1 拉伸试验方法应符合 GB228 的规定。 3.9.2.2 力学性能检验频率由供方自定。 3.9.3
压铸件几何尺寸的检验按公司质量部规定。铸件中自攻螺钉底孔的验
收,按以下标准:在实际装配状态下容易装配且其平均破环力矩减去 3 倍的标准 偏差应大于其紧固力矩的最大要求值。样本数量≥20。 3.9.4
压铸件表面质量应逐件检查,抽检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3.5 的规定。
3.9.5 定。
压铸件内部质量可通过机加工做剖面来检验,其结果应符合 3.6 的规
3.9.6 压铸件喷丸处理表面按 GB6060.5 的规定执行。外观清洁,颜色均匀一
致。
3.10 压铸件的标记及包装。
3.10.1 压铸件的指定区域内应有制造厂的模具编码及生产年月日。 模具编码按要求,厂家名称首字母加数字序号,如 R1,R2。
厂家代码按公司采购部要求,使用黑体,字高 5mm,凸出高度 0.4-0.6mm。 铸件生产年月按以下方式:
两个同心圆,内圆为 φ5,外圆为 φ10。内、外圆之间区域均分 12 等份,均分区 域序号参照时钟分布,年号在 φ5 内圆中间用数字标示,每月在相应均分位置打 一点。图形线粗 0.3-0.5,凸出高度 0.4-0.6。线条粗细均匀,图形美观清晰。
年份位置使用实际生产年份后两位数字表示,1- 12 表示对应月份位置,实际标示图案不要求有 具体数字,生产月份在对应位置用打点表示
铸件生产日按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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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同心圆,内圆为 φ5,外圆为 φ10。内、外圆之间区域均分 10 等份,均分区 域序号按图示分布,φ5 内圆中间均分为 3 等份,每月在相应均分位置打一点。具 体生产日在对应 1-10 序号内打一点表示,图形线粗 0.3-0.5,凸出高度 0.4-0.6。线 条粗细均匀,图形美观清晰。
中间部分 0、1、2 表示本月上中下旬三个时间段, 1-10 表示对应生产日位置,31 日在 10 和 1 两个 区域同时打点表示,实际标示图案不要求有具体 数字,生产日在对应位置用打点表示
3.10.2 铸件的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时间内防止潮湿和机械损伤。 3.10.3 包装的标志应有:名称、数量、制造厂名、检验合格印记和交付时间。
4、版本记录
版本号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日期 96.11.2 97.11.8 98.10.14 99.04.21 03.12.15 09.4.13 12.4.5 更改通知号 批 准 张相宏 说明 发布 按标准格式化内容未做改动 97001 98001 99001 03004 张相宏 张相宏 张相宏 张相宏 余云龙 余云龙 余云龙 增加“不锈钢钢丸”要求 增加铸件生产日,月年轮 增加回炉料规范 14.3.19 附 录
名 词 解 释
1、孔穴、气孔、缩孔和夹杂物等缺陷所形成的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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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气孔:卷入压铸件内部的气体所形成的形状较为规则、表面较为光滑的 孔洞。
(2)缩孔:压铸件在冷凝过程中,由于内部补偿不足所造成的形状不规则、表面
较粗糙的孔洞。
(3)夹杂物:混入压铸件内的金属或非金属杂质。
2、气泡:压铸件表皮下气孔鼓起所形成的泡状缺陷。
3、凹陷:平滑表面上出现凹瘪的部分,其表面呈自然冷却状态。
4、花纹:肉眼可见的、但用手感觉不出来的、颜色不同于基体的金属纹络,用 0# 砂布稍擦下即可去除。
5、流痕:表面上用手感觉得出的局部下陷的纹络。此缺陷无发展的可能,用抛光 法能去除。
6、冷隔:温度较低的金属流互相对接但未熔合而出现缝隙,呈不规则的线形,有 穿透的、未穿透的两种,在外力作用下有发展的趋势。
7、裂纹:合金基体被破坏或断开形成细丝状的缝隙,有穿透的和不穿透的两种, 有发展的趋势。
8、欠铸:成型过程中填充不完整的部位。
9、印痕:铸件表面由于模具型腔磕碰而形成凸出或凹下的痕迹。
10、网状毛剌:由于模具腔表面产生龟裂而形成铸件表面上的网状凸起印痕。 11、粘附物痕迹:铸件表面由于金属物或涂料堆积物等脱落而形成的痕迹。 12、有色斑点:表面上不同于基体金属颜色的斑点。一般由涂料碳化物形成。 13、 擦伤: 顺着出模方向,由于金属粘附或模具制造斜度太小而造成在铸件表 面的拉伤痕迹。
14、 麻面:充型过程中由于模温或料温过低,在欠压条件下表面形成的细小麻 点状分布存的区域。
15、飞边:由于铸模的精度、配合或装配等等欠佳,在合模时产生过大的缝隙而造 成的铸件边缘的片状金属皮。
16、隔皮:该穿透而未穿透的金属层。 17、边角残缺:铸件周缘的局部边角轮廓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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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疏松:不紧实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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