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益丰系统宿舍的租赁和管理,解决员工必备生活需求,提升员工对宿舍的满意度,同时有效控制宿舍租赁费用支出。
2、房屋及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2.1员工住房基本条件为城市普通居民住房水平,要求房子整洁、地面平整,粉刷到位,有卫生间。三楼以下的宿舍要求安装有防盗门窗,租住无电梯的宿舍原则上不超过五楼,楼层在六楼的,需报行政总监审批。楼层在七楼的,需通过行政总监审批后报常务副总裁审批。 2.2 设备的配置:
每个宿舍应配备以下基本设施:
序号 1 2 3 4 配置物品 床 沐浴设备 电视机 标准、规格 说明 上、下铁床或单人床 每人一床位 每室1套 每室1台 原则上用燃气热水器,个别情况用大功率电热水器 共用 原则上由房东提供,收视费由公司承担 未开通有线电视的宿舍,员工自愿开通宽带的,公司每月承担30元费用,超过部分由员工分摊(已开通有有线的不报)。 1.8L,仅供员工饮用水 有线电视设备 每室1套 5 开通宽带 6 7 8 9 10 11 电开水壶 厨房用品 促销桌 塑料凳 空调 洗衣机/脱水桶 每室1个 灶、煤气罐、炒锅、有厨房的宿舍配备(没有煤电饭煲、砧板、刀 气设备的宿舍配置电磁炉) 每房间1个,且配塑兼办公桌及存放少量物品 料透明桌布 每房间1至2个 每室1台 由房东购置,空调折旧可适当增加房租费。 1、 房东提供的,可保留。 2、 房东不提供,宿舍不够通风,晾衣条件较差的宿舍配置一台脱水桶。 宿舍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由损坏当事人负责维修或更换。由于非主观原因导致的设施设备损坏,公司承担维修费用或协调房东解决维修。
2.3单间面积与人数安排:每个房间住宿不超过4人,原则上人平均面积控制在4平方左右。(二室二厅面积低于70平方的,住宿人数不得超8人,原则上二室二厅所住人数为6-8人,一室一厅所住人数不得超4人,三室二厅所住人数不得超12人),上海公司因租金成本过高,入住人数标准可适当调整。
2.4总部人员住宿安排:总助级(含)以上可住单间;部助级(含)以上可2人合住1间;其他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参照门店人员住宿标准。 2.5为了有效降低人均租金水平,应遵循如下原则: 2.5.1尽量降低住房闲置率。
2.5.1.1同城2家(或多家)门店距离租赁住房步行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原则上应合租住房并共用食堂。
2.5.1.2新开门店住宿员工相对较多,待员工逐步本地化以后,应及时考虑减少租房面积,特别是续租宿舍时,应结合员工住宿情况及时缩身,避免宿舍闲置。 2.5.2同一城市不同地段价格也存在较大差距,需各公司在满足宿舍基本设施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在过于繁华地段租房,从过程上把控实际租金价格行政部负责对每一间宿舍租金价格的审核。
2.5.3不符合享受免费提供住宿的员工及门店导购员,在公司宿舍可以调剂过来的前提下,可以有偿提供住宿,宿舍房租费按人均标准(或由各公司确定一个定额标准,但必须交总裁办备案)由门店收取后交公司财信部,以冲减公司实际租房成本。
2.7员工宿舍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由公司承担(未开通有线电视员工自行开通宽带的宿舍,公司每月承担宽带费用30元)。水电费、煤气费等其他费用由住宿员工共同承担。
3、申请入住流程
3.1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住宿申请。
3.2 人力资源部在当日内将员工的住宿申请进行鉴别,对符合入住的员工名单反馈给行政部。
3.3 行政部在接到入住名单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就近安排其住宿。
3.4 员工凭行政部开具的《员工宿舍入住单》到宿舍住宿。
4、调动离职退住流程
4.1 调动(离职)人员应向宿舍管理人员(室长)交清所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并填写“员工宿舍情况备案表”,以界定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如有资产损坏,调动(离职)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4.2 调动(离职)人员在离开岗位后两日内搬离宿舍。私人物品在半个月内搬走,否则,视同放弃物品所有权。
5、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5.1 宿舍管理采取室长负责制(每套宿舍设一名室长,由门店店长担任或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门店合租宿舍的,室长由最先开业门店店长担任或指定,指定的室长优先选用管理人员担任);
5.2 员工宿舍除房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外,水电费,煤气费等其它费用一律由住宿员工分摊承担;分摊缴纳的费用要定期公布,行政部不定期检查;收缴的违规扣款只能用于宿舍团队活动。
5.3 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不得在宿舍内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严禁黄、赌、毒,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否则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4 不得破坏房主的家俱、电器、及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查不到当事人时,由集体分摊。
5.5 自己的日用品不得随意摆放,影响寝室美观,个人物品个人负责保管,如保管不当发生损失,自己负责。
5.6 不得在宿舍私自接配电线,不得擅自改动格局,否则罚款50元。 5.7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物品,否则罚款50元。
5.8 未经室长许可,不得随意留宿外人,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如有离职人员超过两日未搬出宿舍的,室长有义务责令当事人立即搬离,同时上报行政部协助处理。
5.9 自觉保持房间及公共区的整洁,并按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卫生。 5.10 不得在他人休息时高谈阔论、大声喧哗。
5.11节约用水、电,最后离开宿舍时请关闭水源、电源和门窗。
5.12因员工故意或过失行为引起的宿舍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按公司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6、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住宿资格。
6.1 不服从门店经理及寝室长的管理、监督和安排的。 6.2 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聚赌的。 6.3 经常扰乱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的。
6.4 擅自于宿舍内长期留宿外人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6.5 有偷窃嫌疑的。
6.6 其它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7、宿舍日常检查和卫生评比规定:
7.1员工宿舍由片区主任负责管理,片区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到所管辖区域门店所在宿舍进行日常检查。
7.2行政部负责员工宿舍租赁把关及宿舍日常维修。宿舍管理纳入门店行政检查项目,参与门店综合考核,每个月进行员工宿舍管理评比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检查30%的员工宿舍,第二个月检查30%的员工宿舍,第三个月检查40%的员工宿舍,通过一个季度检查完。
7.3对于月度评比前三名的宿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评比前三名宿舍的室长,每个宿舍奖励100元现金,同时,宿舍入住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0元礼品一份。评比排在最后三名的宿舍,由该宿舍室长所在门店店长及其片区主任在月度例会上做十个能量激发动作,并在例会上表态如何改进宿舍管理。
8、宿舍管理相关责任与义务
8、1室长、店长、片区主任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员工宿舍管理;
8、2室长有权对员工在宿舍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片区主任对处罚过程进行监督;室长有权补充宿舍管理条款,但需报片区主任备案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8、3室长在宿舍日常管理中,要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并严格执行;宿舍的水电费、卫生费、煤气费等分摊缴纳的费用要建有台账,且张贴公布。
8、4室长在宿舍日常管理中有义务做好宿舍的文化建设,可以学习门店布置,在宿舍里面添加一些装饰物、张贴画等,营造出宿舍美观大方、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8、5室长应参照本制度第6条,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9、每月5号前,各公司需将上月末《员工宿舍情况统计表》上报总裁办。各公司住房租金水平达成率及员工宿舍入住率纳入总裁办对行政负责人关键计划指标考核。
10、本制度适用范围。
10.1本制度适用于益丰系统所有员工。
10.2全国管理机构宿舍管理部门为总裁办,各分(子)公司宿舍管理部门为行
政部。
11、本修订制度从2014年11月份开始执行。
附表:
1、《员工宿舍情况统计表》 2、《员工宿舍情况备案表》 3、两个考核公式:
3.1住房租金水平达成率=实际人均房租费/计划人均房租费*100% 3.2员工宿舍入住率=实际入住人数/可住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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