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
摘要:民俗文化旅游已成为旅游发展的新趋势,以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展现民族地域风采的民俗文化旅游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民俗文化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民俗文化不断消失、民俗同化现象愈发严重、民俗旅游环境破坏加剧、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等,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各地区民俗文化旅游的进一步发展。结合广西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民俗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寻富川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广西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它是最具魅力的“朝阳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和潜力。迄今为止,旅游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代:第一代以自然资源为依托;第二代以都市娱乐为特征;第三代是各种模拟、微缩类型的主题公园。这种旅游发展的态势,体现了不断转型、变化的市场形态,及其以时代文化风尚为先导的市场需求。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来临,参与式旅游、感受异文化的旅游日益成为旅游者追逐的焦点。而民俗文化旅游就恰恰适应了这一参与特性。
民俗文化——是富川瑶族自治县旅游文化的重要核心,其旅游的文化性决定了富川应把民俗旅游资源作为旅游经济的潜在资源。
一、民俗文化与民俗文化旅游
如何定义民俗文化,迄今仍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话题。目前对民俗文化的定义多达200多种,基于钟敬文先生对民俗的定义,笔者将民俗文化界定为:作为民俗文化具体事项的民俗的抽象集合。民俗文化并不是某个单一的具体文化事项,而是民俗文化事项的整体体现。
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产业与保护民俗文化的多样性及丰富性之间的矛盾关系,贯穿着整个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过程,并随着其进一步开发而显得愈发重要。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有如一把双刃剑,对民俗文化既是保护也是破坏。在这个意义上,开发和保护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②其次,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和保护的也有矛盾的一面。
由此可见,由旅游产业与民俗文化互动而产生的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民俗文化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已是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解决这一矛盾则必须探讨民
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旅游资源,而作为旅游的一个分支,民俗文化旅游的长远发展也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我国的民俗文化旅游在许多地区都取得了长足发展,那么,如何实现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和谐统一便成了民俗文化旅游接待地关注的焦点。同时,广西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也同样面临着这份现实的考卷。本文试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瑶族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某些层面阐述对民俗文化旅游的保护性开发,探讨富川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道路。
二、富川县瑶族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现状
(一)富川丰富的瑶族民俗文化资源
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部,地处湘、桂、粤三省交界的都庞岭和萌诸岭两岭余脉之间。东连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南连钟山县,西与恭城县接壤,北与湖南省江永县相连,既是广西旅游的交通门户之一,又是桂东旅游圈的一部分。富川县有瑶族人口13.87万,占总人口的47.78%,瑶族人民千余年来在此生息繁衍,创造了灿烂的瑶族文化。丰富的瑶族民俗和独具特色的状元文化成为富川旅游开发的重点。富川被誉为小桂林,有风光秀丽的富川八景:被誉为华夏第一瑶族居住地的秀水瑶族状元村:民风浓郁的凤溪民族风情晚会;山水之腴的川岩:古朴雄伟、布局严谨的古明城;饱经沧桑、古色古香的回澜风雨桥和灵溪庙;碧波荡漾、风光旖旎的碧溪湖等。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俗文化都适合开发成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富川瑶族民俗文化符合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新、奇、乐、美四个标准的主要有:状元文化、建筑文化、人居文化、宗教文化和饮食文化等等。
(二)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意义
富川瑶族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多样而独具特色,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对瑶族民俗文化本身的保护传承,对富川瑶族地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瑶族民俗文化具有价值,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使得这些价值得以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并得到进一步实现。民俗文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文物价值、社会价值、美学价值、生态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五个方面。
其次,民俗旅游的开发较有利于瑶族人民开始使用新的科学的态度来看待本土的民族文化。正确的历史、社会、文化定位,使瑶族人民的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也随之唤起,从而使得瑶族人民更为积极地恢复和复兴现在逐渐弱化的瑶族民俗文化。
再次,民俗旅游的开发有利于促进富川县的经济发展:如增加了外汇收入,增加了地方的财政税收,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当地部分居民收入等方面,从而达到了摆脱贫苦走上致富道路的目标。
(三)富川瑶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富川县民俗文化在旅游业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开发必然意味着对原有事物的改变,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1.民俗化旅游开发程度低
瑶族民俗文化是一个完整的文化系统,富川县在富川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中应当体现出瑶族民俗文化中独特的民俗韵味,低层次的开发无法完美体现瑶族民俗文化原有的魅力。比如以瑶族刺绣为代表的手工艺品在其民俗文化旅游市场上并不多见。再以目前开发较为成功的秀水状元村为例,其状元文化和建筑文化在旅游中已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但并未把状元文化、建筑文化与山水田园风光相结合,突出地域特色,体现瑶族人民依山傍水的自然情趣。的参与性并不强,没有指定相应的旅游和措施,这样对于发展民俗旅游的前瞻性产生一定的阻力。 2.游客参与性不强 富川县的民俗文化旅游主要以静态开发为主,对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进行直观的展示和再现,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2004年建成的富川县博物馆,馆藏有瑶族服饰、器皿、生产工具和古奏折等文物,参观者络绎不绝。拥有宋代百住庙的福溪宋寨更吸引了远道而来的海外游客。但其开发都只停留在观光的层面,而缺乏当地的民族特有的民俗活动事项的开展与运做,游客的亲身体验和参与性要求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 3.宣传力度不够 富川民俗文化旅游以国内客源为主,但是除了秀水状元村、凤溪民族风情园和富阳镇古城池几个主要景点以外,其余景点的知名度相当低。富川民俗文化旅游应当立足于:以国内客源为主,并逐步拓展海外市场。市场的开拓往往是宣传同步甚至宣传先行,低知名度的民俗旅游资源并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由于富川县对民俗旅游的宣传手段主要是采用印发旅游宣传资料、开促销会、网站宣传等较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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