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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批
生效日期2016年01月01日
一、总则
1.公司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考勤数据为参考,倡导工作目标责任制;
2.考勤管理基于部门业务开展需要采取弹性考勤,前提是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的开
展;
3.弹性考勤给予员工自由灵活的出勤机制,同时需要部门管理人员适时调整管理方
式和方法,以达到管理目标。
二、出勤规则
1.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出勤工作日,员工必须在核心工作时段10:00-16:30打卡出勤,
且当月实际出勤工时(含周六日出勤)达到当月应出勤工时(即:当月应出勤天数x9.5小时),计为全勤;
2.周一至周五最晚上班打卡时间为10:00,最早下班时间为16:30,核心工作时段如
无法出勤视为缺勤;
3.出勤工时核算最小单位为0.5小时;
4.月度应出勤工时以外的出勤工时,不计为加班或调休。
三、刷卡异常处理
1.上午10:00以后打卡上班和下午16:30以前打卡下班属于考勤异常,按照《考勤
管理制度》处理,如因事假或其他假别(病假、产假等)造成的,需有相应审批完成的OA电子流程和证明或单据作为依据;
2.因实行弹性考勤,每月无迟到免计机会,上班打卡时间晚于10:00,则计为迟到,
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3.每月忘打卡有3次免费签卡机会,自第4次起按照50元/次扣款;4.每周一确认上周全部考勤异常。
四、违规处理1.
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进行考勤核查,禁止任何员工以任何理由相互代打卡,弹性考勤给予了员工自由灵活的出勤机制,如有代打卡,一经核实,从重处罚,给予罚款500元/次,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内部警告、通报批评,甚至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内的处理;2.
其他情节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六、
规则说明详见《制度细则解读》
本规定从2016年01月01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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