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顺东电子有限公司
【文档编号】SDAV2006111601
【文档页次】第1页 共2页
【发 文】步步高AV部
【受 文】各步步高AV产品经销商、各步步高业务员
【发文日期】2006年11月16日
【文档主题】 步步高AV产品窜货管理办法 【文档内容】
近期查出个别经销商通过非正常销售方式将步步高AV产品销售到其他区域或通过其他非指定渠道跨区域采购步步高AV产品,为了保护各步步高AV产品合法经销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好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打击窜货,特对跨区域非正常采销和严重扰乱市场的窜货行为作出如下管理办法:
1、 各常德(张家界)地区的经销商只有从常德市鼎城顺东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步步高AV产品才享有厂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支持和相关销售支持,其他非指定渠道采购或跨区域采购,均视为窜货行为;比如:××经销商从其他地区采购步步高AV产品在常德(张家界)区域内销售,则视为窜货(界定为窜货采购方);
2、 各常德(张家界)地区的经销商销售的步步高AV产品只能在自营售点和自营区域(县城客户自营区域为该县乡,乡镇客户自营区域为该乡镇)内销售,原本应在自营售点销售的产品在其他售点销售,视为窜货行为,自营售点销售的产品以低于厂方规定最低售价销售到非自营区域的,视为窜货行为;如:××经销商本应在自已经营的商场(超市)销售的步步高AV产品出现在其他不属于××经销商的商场(超市)内,则视××经销商窜货(界定为窜货供应方);××经销商在自营售点以低于厂方规定的最低售价将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区域,严重扰乱了其他区域的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也视为窜货行为(界定为窜货供应方);
3、 首次窜货行为一经查实,窜货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窜货产品退回或收回,三天内未退回或收回的窜货产品,处窜货产品双倍供货价格的罚款,并取消其所有的货款资金支持;第二次发生窜货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步步高AV产品经销商资格并终止合作,并追缴装修支持和相关销售支持。
本管理办法,从2006年11月16日起执行。
【拟制】高晓波 【批准】任守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za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