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 ;(一)标题
;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三行正中用手写体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 ;(二)称呼
;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 ;(三)正文
;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方法两部分。
; ;1.保证书的缘由
; ;要阐明为什么写到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状况和有关情况,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 ;2.保证书的内容
;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个别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 ;(四)结尾
;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
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 ;(五)落款
;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能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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