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与说明
1、工作内容包括:按本条款规定和施工详图的要求,承包人应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的现浇混凝土施工,提供一切劳务,监管人员,设备和材料,并做好混凝土的材料试验、供应,储存、配合比的试验与选定,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温控、养护,保护,修改及质量保证等所需的各项工作。
2、当室外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稳定在-3℃时,混凝土施工应遵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中关于低温季节混凝土施工的规定执行。当日平均气温在—5℃以下时,不应露天浇筑混凝土.
3、本工程的混凝土结构,应为由水泥,碎(卵)石。砂和水按一定配合比再按规定进行浇筑捣实和养护。使其质量密度为24—25KN/m3,并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二、承包人递交的图纸及文件
1、承包人在每个浇筑块浇筑之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次浇筑的分层浇筑程序详图。所谓“一次浇筑”,是指在设计规定的结构形状、尺寸和施工缝之间的界限内,一次连续地浇筑的部分混凝土。如果因承包人施工方面的原因,要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予以说明,以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2、承包人必须按本规范第1 4条的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图纸文件,试验样品和试验成果及其分析报告。必须根据试验成果决定施工实施者,均应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这些成果才能在混凝土工程施工中得以实施。
3、在混凝土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其内容包括;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与配合比;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程序,起讫时间,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情况,模板与钢筋情况。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浇筑温度,各部位拆摸的日期: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及其分析;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发现日期,发展情况以及处理意见等。
4、在整个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必须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DJL84—86)和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及时整理和编制竣工图纸资料。 三、材料
1、水泥品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选择水泥品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使用条件决定,其原则是;水位变化区的外部混凝土、建筑物溢流面和经常受水流冲刷部位的混凝土有抗冻,抗冲刷,抗磨损等要求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
2、选用的水泥标号应与混凝土设计标号相适应,对于低标号混凝土,当其标号与水泥标号不相适用时,应在现场掺用适量的活性混合剂。水位变化区的混凝土和有抗冻、抗渗、抗冲刷、抗磨损等要求的混凝土,其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
3、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制造厂的品质试验报告。工地试验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4、骨料的料源,应本着优质经济、在指定料场开采,包括天然骨料与人工骨料。开采前,承包人必须对选用料场进行详细的补充勘察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拟定使用平衡计划,避免产生过多的弃料。
5、骨料生产应包括所有可利用砂砾料的开采、轧制、筛分、清洗的掺合等工艺流程。冲洗,筛分骨料时,应控制好筛分进料量、冲洗水压和用水量、筛网的孔径与倾角等,以保证各级骨科的成品质量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质量、级配清洁度要求的骨料,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使用。
6、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天然砂料宜按粒径分成两级。
7、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粒形及级配良好的碎石或卵石。粗骨料按粒径分为5—10mm,20—40mm、40—80mm)三个粒径级。施工中,根据骨料最大粒径选定其粒径级配,不得使用未经分级的混合料。
8、粗骨料最大粒径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超过钢筋净间距的2/3及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 (2)不应超过素混凝土板厚的1/2;
(3)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9、在配制和养护混凝土用水,应是能饮用的清洁水.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沼泽水,不得使用。
10、在配制混凝土时,宜掺用适量的外加剂。常用的外加剂有减水剂、加气剂,缓凝剂、速凝剂和早强剂等。应根据建筑所处的环境条件,混凝土性能要求和施工需要合理选用。其掺量应通过试验。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l08—33)的规定。任何一种外加剂,均不应引起钢筋的锈蚀,其化学性能均应稳定。
11、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用加气剂,并严格限制水灰比。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3%—6%
(1)骨料最大粒径20mm 6% (2)骨料最大粒径40mm 5% (3)骨料最大粒径80mm 4%
12、使用外加剂,必须将外加剂与水混合配成一定浓度的溶液,4种成分用量应准确。对含有大量固体的外加剂(如含石灰的减水刑),其深液应通过0.6mm孔眼的筛子过滤。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掺用,防止产生沉淀,分层等不均匀现象。对未经正式鉴定或储存时间长的外加剂,必须进行试验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外加剂。
13、承包人在混凝土中掺用任何一种外加剂之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该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品质鉴定资料以及掺量试验报告等,只有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
四、原材料的储存
1、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的运输,标号不得混杂。 (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水泥受潮。
(3)工地应专设足够数量和容量的水泥仓库和储罐。水泥仓库设置在干燥地点,并应有排水与通风措施。
(4)堆放袋装水泥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5)袋装水泥到货后,应标明品种、标号,厂家与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留出运输通道。 (6)先到的水泥先用。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7)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注意环境保护。
2、外加剂的储存应避免污染、蒸发或损耗.溶液状外加剂必须提供专门措施,便于搅拌均匀。
3、骨料的堆存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2)应尽量减少转运次数。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宜大于3m,超过时应设置缓降设备。
(3)骨料堆存时,不宜堆成斜坡或锥体,以防止分离。
(4)骨料储仓应有足够的数量和容积,并应维持一定的堆料厚度。砂仓的容积、数量,还应满足砂料脱水的要求。
(5)应避免泥土混入骨料和骨料的严重破碎。 五、配合比的选定
1、承包人在选择混凝土的配合比时,除应根据混凝土结构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耐磨、抗风化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施工和易性的要求,并采取措施合理降低水泥用量。为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工程所用的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混凝土的配制强度。
3、混凝土的水灰比应以骨料在饱和面干状态下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对单位胶凝材料用量的比值为准。单位用水量为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与外加济溶液的总重,单位胶凝材料用量为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与混合材料的总重量。水灰比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4、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钢筋含量,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式和气候条件决定,并应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六、拌合
1、施工前,承包人应结合工程的混凝土配合比情况,检验拌和设备的性能,如发现不相适应时,应适当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或者调整拌和设备的速度、叶片结构等。在整个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对拌和设备经常进行检验,包括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各种条件下适宜的拌和时间、衡器的准确性,拌和机及叶片和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拌制混凝土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发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不得擅自更改。入机拌和量不应超过拌和机规定容量的10%。水泥,砂、石,混合材料应以重量计,水和外加剂溶液可按重量折算成体积。
3、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持骨料含水率稳定,砂的含水率应控制在6%以内。应根据气候条件定期测定骨料的含水量,特别是在降雨的情况下,应增加测定次数,以便随时调整混凝土中的加水量。
4、掺有混合材的混凝土在拌和时,混合材可以湿掺也可以干掺,但应保证掺和均匀,如使用外加剂,应将外加剂溶液均匀配入拌和用水中。外加剂中的水量,应包括在拌和用水量之内。 七、砼浇筑
1、混凝土的浇筑,应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厚度、次序、方向分层进行。
2、混凝土的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拌和能力、运输距离、浇筑速度,气温及振捣器的性能等因素确定。浇筑层的允许最大厚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数值。
3、浇入仑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色不可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应加强振捣等措施,严禁在仓内加水,以保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清除。
4、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应按施工缝处理。浇筑混凝土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规定执行。 5、施工缝的处理总符合下列要求:
(1)按混凝土的硬化程度,采用凿毛、冲毛或刷毛等方法,清除老混凝土表层的水泥浆薄膜和松弱层,并冲洗干净,排除积水。
(2)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方可进行浇筑上层混凝土的准备工作;临浇筑前,水平缝应铺一层厚2—3cm的水泥砂浆,垂直缝应刷一层净水泥浆,其水灰比,应较混凝土减少0.03-0.05。
(3)新老结合面的混凝土应细致捣实。
6、捣固混凝土应以使用振捣器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振捣器应按一定顺序振捣,防止漏振,重振。当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其移动间距就不大于振捣器有效半径1.5倍;当使用表面振捣器时,其振捣器边缘应适当搭接;当使用附着式振捣器时,其设置间距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与模板紧密连接。
(2)振捣器机头宜垂直插入,并深入下层混凝土中5cm左右,振捣至混凝土无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桨并不产生离析后,徐徐提出,不留空洞。
(3)振捣器头至模板的距离,应约等于其有效半径的1/2,并不得触动钢筋、止水片及预埋件等。
(4)在无法使用振捣器或浇筑困难的部位,应铺以人工捣固,使其密实。
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表面泌水过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仓内泌水应及时排除,但不得带走灰浆。
8、结构物设计顶面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即抹平,排除泌水,待定浆后,再抹一遍,使其平整,高程应符合施工详图的规定。
9、雨季混凝土施工按规定(SDJ—207—82)规定操作。抗冲、耐磨和需要抹面部位的混凝土,不得在雨天施工。 八、养护与保护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加以覆盖和洒水养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洒水。日平均气温低于5度时,不得洒水。
(2)混凝土的连续湿润养护时间,根据所用水泥的品种而定。使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少于14天;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得少于21天。
(3)洒水次数应能经常保持混凝土和模板处于湿润状态。养护用水的水质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2、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上,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2.5MPa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4、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已达到的强度及混凝土的内外温差而定。应避免在夜间或气温聚降期间拆模。在气温较低季节,当预计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温降可能超过6—9度时,应推迟拆模时间;如必须拆模时,应在拆模后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5、所有混土工程在最终验收之前,承包者都必须进行维护和保护。浇筑块的棱角和突出部分应加强保护。 九、缺陷修补
1、混凝土表面的所有缺陷,均应及时进行修补。承包者在修补前,应将表面缺陷情况进行详细记载,提出修补办法,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处理。 2、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积较小且数量不多的蜂窝或露石的混凝土表面,可用l:2—1:2.5的水泥砂浆抹平,在抹砂浆之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洗刷基层。
(2)较大面积的蜂窝、露石和露筋,应按其全部深度凿去薄弱的混凝土层和个别突出的骨料颗粒,然后用铜丝刷或加压水洗刷表面,再用比原混凝上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的细骨料混凝土填塞,并仔细捣实。
(3)填补部分应加强养护,使之与周围外露混凝土表面融为一体,颜色接近,无明显痕迹,且不应有收缩缝。
3、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由建设,设计,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必要时,需凿除返工重新浇筑。对混凝土面缺陷的修整,直至凿除返工重浇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者负担,业主不另支付。 十、雨天施工
1、雨天施工应做好下列工作:
(1)掌握天气预报,避免在大雨、暴雨或台风过境时浇筑混凝土。 (2)砂石堆料场应排水通畅并防止泥污; (3)运输工具及运输道路宜采取防雨、防滑措施; (4)水泥仓库要加强检查,做好防漏、防潮工作; (5)墩、墙、桥梁混凝土的浇筑仓面上,宜设临时防潮棚; (6)采取必要的防台风和防雷击措施; (7)加强骨料含水量的检验工作;
2、无防雨棚仓面,在小雨中浇筑,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过试验,调减混凝土的用水量;
(2)防止外水入仓,仓内及时排水,但不得带走灰浆; (3)及时做好新混凝土面的保护及顶面的抹面工作。
3、无防雨棚仓面,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大雨或暴雨,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将仓内的混凝土振捣好,使仓面规整后遮盖。雨后须先排除仓内积水,清理表面软弱层。继续浇筑时,应先铺一层水泥砂浆。如间歇时间超过规定,应按施工缝处理。 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早覆盖养护。 十一、冬季施工
1、当室外连续五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的施工,尚应符合本节规定。当日最低气温降至0℃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施工前、应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计划,备足加热、保温和防冻材料。骨料宜在进入冬期筛洗完毕。
3、冷天施工应密切注意天气预报,防止遭受寒流、风雪和霜袭击。混凝土浇筑宜安排在寒流前后气温较高的时间进行。小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宜安排在白天气温较高时浇筑。 4、基底保护层土方挖除后,应立即采取保温措施,并尽早浇筑混凝土。
5、在老混凝土上浇筑混凝土,如有冰冻现象,必须加热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 6、配制冷天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7、冷天浇筑的混凝上,宜使用引气型减水剂,含气量宜为4%-6%;有早强要求者,可使用早强剂,但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用氯盐作早强剂。
8、未掺抗冻剂的混凝土,其允许受凉强度不得低于10Pa。
9、浇筑前,应清除模板,钢筋和预埋件上的冰雪和污垢。运输和浇筑混凝土用的容器应有保温措施。
10、避免在寒流袭击、气温陡降时拆模;当混凝上与外界气温相差20度以上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加以覆盖。 十二、质量保证
1、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达到施工详图和本条款规定的要求,承包者必须对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施工过程各主要环节及硬化的混凝土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检查。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亲自进行取样和试捡,承包者应免费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监理工程师所进行检查试验,都一概不能替代承包者应当按本条款规定所必须的混凝土质量控制和检查工作。 2、配制混凝土所用水泥,应按本规范第6.4条规定进行试验检查,检查项目为: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必要时,应增加稠度、细度、比重和水化热试验。
3、掺用的粉煤灰等混合材料,每使用100—200t,应抽样捡查其细度,需水量比、烧矢量、掺混合材的标准水泥砂浆强度等。对于细度和需水量比,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连续10个样品中,其个别样品的细度与平均值相差应不大于10%—15%。
4、配制混凝土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当储存时间长,对其重量有怀疑时,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鉴定。严禁使用变质的不合格的外加剂。现场掺用的减水剂浓缩物,以5T为一取样单位,加气剂以200kg为一取样单位。对配制的外加剂溶液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拌和及养护混凝土所用的水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查。
6、砂、石骨料的检查
(1)在筛分场应检查各级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砂的细度模数等,每班检查一次。 (2)在拌和场应检查砂,碎(卵)石的含水量,砂的细度模数,以及骨料的含泥量、超逊径。砂、石的含水率变化每班应检查二次,宜分别控制在0.2时,则需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骨料的超逊径、合泥量每班应检查一次。此外,每季度应对砂石骨料进行一次全分析检查。 7、在拌和厂应检查各种原材判的配合量,每班至少三次。衡量应随时校正。为保证混凝土拌和均匀,应经常检查拌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每班至少抽查二次。同时对一盘混凝土按出料先后各取一个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测定砂浆容量,其差值应不大于30kg/m3。用洗分析法测定粗骨料在混凝土中所占的百分比,其差值不应大于10%。
8、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查,每班在机口应进行四次,在仓面应进行两次。此外,在取样成型时,应同时测定坍落度。实测混凝土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的偏差,应符合规定。 9、掺加气剂的混凝土,每班至少应检查二次含气量,其变化范围应控制在0.5%以内。 10、现场混疑土的质量检验,以标准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为主。必要时,尚需作抗拉,抗冻、抗渗等试验。所谓标准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用铜模制作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养护至28天龄期时,按现行国家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摸,吊运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与结构构件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11、用于检查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不得任意挑选。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标号,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 (2)厚大结构物,每100—200m3成型试件l组; (3)非厚大结构物,每50—100m3成型试件1组; (4)每一工作班至少成型试件1组。
12、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取样制作,并按下列规定确定该组试件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
(1)取三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2)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一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
(3)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13、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原始资料,应按下列规定统计:
(1)现场混凝土试件28天龄期的强度,按标号以配合比相同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工程验收时,可按部位以同标号的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 (2)除非查明原因确系操作失误,不得抛弃任一数据; (3)每组3个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为一个统计数据。
14、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1)当试块组数≥30组时,用统计方法计算,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强度保证率P≥90%;
b均匀性指标—离差系数CV≤0.18 c试块强度的最小Rmin≥0.85R标
(2)当试块组数n=10—29组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Rn-λ1Sn≥R标 Rmin≥λ2R标
式中Rn—该批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Mpa) R标—混凝土设计标号(Mpa)
Rmin—该批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 Sn—该批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
(3)当试块组数n<10组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Rn≥1.15R标 Rmin≥0.95R标
17、混凝土表面应按施工详图所示的线型、坡高、高程和尺寸施工,表面应是光滑和均匀的,无条痕,变色现象。 十四、伸缩缝
1、工作内容包括:按本条款规定和施工详图的要求,承包者应为完成伸缩逢止水设施,提供全部劳力、监管人员、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加工、拼缝、埋设、主支撑和保护等所需的各项工作。
2、承包者在施工前,应向监理递交伸缩止水片(带)的生产厂家、产品说明及其样品,以及安装预埋止水片、缝面填制的施工措施,只有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 3、伸缩缝止水设施的形状、位置、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等,均应符合施工详图的规定。 4、止水带用模压制成的止水片。其原料中不应有再生料,并应是密实、均匀、没有缝隙及其它缺陷的产品。止水带断面的型式、尺寸,均应符合施工详图的要求,其尺寸的容许偏差:宽度为2mm;
5、止水带应具有下列性质:
(1)在温度为22度时,止水材料的比重在1.33-1.39g/cm3之间。 (2)抗拉强度不小于12Mpa。
(3)在100%的延伸后,其抗拉强度不小于4.5Mpa。 (4)极限延伸度不小于300%。 (5)硬度指数在60-75之间。
(6)在温度为70度左右时,暴露360小时后的老化系数不小于0.95。
6、止水片(带)的安设,应有模板嵌固,不得留有钉孔。安装好的止水片(带)应加强保护。
7、油毡板制作和安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气温情况,选用30甲或10号甲的建筑石油沥青,防止高温流淌。 (2)预制时,要求场地平整,层毡层油,涂刷均匀。
(3)油毡板宜安设在先浇筑部位的模板上,使其与两次浇筑的混凝土都能紧密结合。 (4)止水片的沉降槽和油毡片应在同一立面上。 8、浇筑止水缝部位的混凝土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水平止水片应在浇筑层的中间,在止水片高程处,不应设置施工缝。
(2)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冲撞止水片,当混凝土将淹没上水片应再次清除其表面污垢。
(3)振捣器不得触及止水片。
(4)嵌回止水片的模板,应适自推迟拆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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