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是否需要停电、以及是否做好停电前准备(终止相关设备生产等)进行许可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表: 电路电压 审批人 部门经理 仪电部经理 生产中心副总 660V √ 10KV √ 35KV √ 审核 √批准 注:当审批人员因出差等原因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时,应电话联系,由审批人员指派责任人执行相关权限。 第 1 页 共 1 页 年 月 日实施
文件编号:
4.1.3接到经过权限部门、机电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票后,电工应到生产区域查看,在确认可以停电后,到设备所在配电室关闭设备主电源,并执行上锁或作业挂牌或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同时停电电工应在作业票停电栏,标明已落实的安全措施及停电时间,并在执行人处签字确认;
4.1.4停电电工应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随后进行放电、验电,验电合格后,通知现场检修单位设备已停电,可进行检修。检修单位在操作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后,按照检修程序进行检修。
4.1.5当因发生紧急施救、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时,可以紧急停电,但待紧急事件处理结束应及时补办停送电作业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送电。
4.2送电程序
4.2.1在设备检修完毕,检修人员撤离检修设备,清理好所有工具,清理现场,同时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具备送电条件时,检修负责人通知仪电科电工送电;
4.2.2在接到送电申请后,原停电电工到检修设备所在配电室,对检修设备摘牌后送电,送电顺序为先送电源侧,再送负荷侧,然后通知生产单位设备已送电,同时在作业票电工留存联“送电人签字”栏内签名确认;
4.2.3检修人员在接到送电通知后,摘除锁具或检修牌,与现场电工、操作工共同进行试机。
5 作业原则
5.1检修作业必须断开电源,严禁采用以关闭操作开关代替断开电源。 5.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挂牌制度,谁停电挂牌,谁摘牌送电,同一台设备多部门同时要求停电时,每一单位都必须在同一设备挂停电牌,严禁多单位共用一个停电牌,哪个部门检修结束摘哪个牌,必须做到最后一个牌摘掉后,才能送电。
第 2 页 共 2 页 年 月 日实施
5.3设备发生自动停电后,仪电科电工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并将故障原因记录在档并签名。故障排除后,通知生产单位故障已排除可以恢复供电。在设备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送电。故障原因查不清或故障不排除严禁送电。
5.4电气人员在检修时,应首先用验电笔检验设备是否带电,严禁带电作业。 5.5设备已经停电,但因检修时间过长当班无法送电时,电气值班人员需将未送电设备情况与接班电气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在停送电作业票上签字确认进行工作交接。
5.6电气人员在进行高压停电和送电时,必须由两人同时完成,一人负责操作,一人负责监护。
6停送电作业票管理:
6.1停送电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仪电科保存,第二联由生产单位在送电恢复生产后送至“特种作业票箱”,工环科存档备查,保存期为3个月。
6.2必须确保票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不得变更票据内容,票据内容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涂改、不得代签。
7 考核规定:
有下列行为且未造成事故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7.1以断开操作开关代替关闭电源,给予责任人50元经济处罚。 7.2未按规定办理《停送电作业票》,给予属地部门主管30元经济处罚。 7.3未经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即送电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7.3《停送电作业票》随意涂改和伪造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7.4《停送电作业票》内容与作业现场情况不符(时间、地点、项目等),按照涂改、伪造处理。
文件编号:
7.5未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给予相关人员每项20元处罚。 7.6作业票原始记录未存档或丢失的,给予相关人员10元/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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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8服务承诺:本制度由工安环保科负责解释说明。 9本制度由工安环保科负责起草/编制/修订 附件1:作业票办理流程图 附件2:停送电作业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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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附件1:作业票办理流程图
工作流程 申请部门 权限部门 检维修部门 仪电科 工环科 说明 需停电部门主管负责作业票中申请部分的填写 填写作业票不通过 许可 审批 通过 终止 突发事件 停电 安全措施落实 检修或其他作业 检修完成,清理现场,安全确认 补办作业票 送电 原件存档 备查 根据规定审核权限对停电进行许可审批 1、停电作业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紧急停电,待进行紧急处置后补办作业票 检修结束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设备、人员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送电 停送电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仪电科保存,第二联由工环科存档备查,保存期为3个月。 第 5 页 共 5 页 年 月 日实施
文件编号:
附件2:停送电作业票样本
停送电作业票
申请部门 检修设备 申请部分 计划停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权允许停电并做好了停电准备 限660V 审核(生产部) 审10KV 审核(生产部) 批 35KV 审核(生产部) 审批(仪电部) 审核(仪电部) 审核(仪电部)
申请人 编号: 关联设备
检修负责人 检修原因 及内容 审批(生产中心) 审批(生产中心) 1、在进行作业前,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 停送停电电 作业 停电时间 其他安全措施: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措施 4、作业时,需两人配合,一人监督( ) 3、断电后采取的安全措施(上锁 挂牌 专人监护) 2、拉闸断电后,对设备进行放电,且验电合格( ) 第 6 页 共 6 页 年 月 日实施
1、在设备检修完毕,检修人员撤离检修设备,清点人数无误( ) 2、现场所有工具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安全措施 3、断电后的锁具或挂牌已拆除( ) 送4、符合送电的其他条件( ) 电 工作人员 变动情况 送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 注:1、相关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并对已落实的防范措施在“确认”栏打“√”; 2、本证一式两联,第①联由仪电科保存,第②联第二联由生产单位在送电恢复生产后送至“特种作业票箱”,工环科存档备查,保存期为1年
第 7 页 共 7 页 年 月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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