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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旁站方案

来源:汇智旅游网


一、制定方案依据: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程基本情况:

1、北京市朝阳区教委2010校安工程监理七标段,总面积为30111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是北京朝阳区。工程计划在2010年6月28日开工,2010年9月8日竣工。

工程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工程设计单位:北京中建恒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龙安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筑都方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监理单位:北京新森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性质:财政拨款 三、工程特点:

1、本标段工程多为70年代中后期建筑砌体结构常为3-4层教学楼且多处于居民区内施工场地狭小,对降尘降噪要求较高,工期较短施工强度较高,交叉作业多施工困难较大,且工程较分散监理难度较大。 四、工程施工旁站监理范围: 旁站监理部位

(一)室内房心基础开挖后,土方回填土。

(二)主体结构墙面加固,钢筋网片绑扎完成后混凝土喷射。 (三)防水施工,厕所防水聚氨酯防水涂料厚度为3mm。

监理需旁站监理的主要部位和旁站监理内容如下:

旁站部位 基础回填土 监督内容 监督手段 灰土比例控制、分层厚度、夯实遍数 量测、观察、跟班作业 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尺寸、锚固、现场鉴定、量测、试验、墙面钢筋网片混凝土喷射 混凝土质量、砼保护层 泛水是否规范、防水材料质量、厚度、防水工程 铺贴质量、 五、监理程序:

本方案实施前送达施工单位一份,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施工至需旁站部位工序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六、现场旁站监理措施 :

(一)对土建结构工程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旁站部位,监理将根据工程进度选派相关专业专业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身体条件好的人员实施旁站。

(二)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制度,旁站部位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总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进行专项质量考核,确保重点部位工程质量。

(三)项目监理机构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送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同时通知施工单位。

(四)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五)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项目监理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六)旁站监理应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1、落实旁站项目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

观察、旁站、 现场旁站跟班 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3、旁站项目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制度和规定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施工人员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项目监理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七)旁站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八)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十)旁站监理一般采用现场跟班作业、随机检查的方式。 (十一)旁站项目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1、取得监理执业资格并经注册;

2、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十二)旁站项目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旁站监理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2、熟悉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

3、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4、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5、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6、客观公正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十三)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项目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旁站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施工单位违反旁站监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按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的; 2、拒不接受旁站项目监理人员监理的; 3、拒不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整改指令的; 4、在旁站监理记录上拒不签字的。

附件:

旁站监理记录 编 号 表B2-23 工程名称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日期及气候 2010年 月 日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2010年 月 日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2010年 月日 16: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备 注: 承包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北京新森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质检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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