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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市场秩序罪有哪些?

来源:汇智旅游网

律师分析: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倍以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违法所得倍以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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