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智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习期驾照扣12分怎么处理

实习期驾照扣12分怎么处理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主观:

实习期驾驶证 扣12分的,将直接被吊销驾驶证,所以驾驶人直接带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39号》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 在实习期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 交通违法行为 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可以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并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za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