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房产保全三年,但可以延长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据此,保全房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za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