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动车开了罚款单不想交的惩罚:
1、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驾驶者处罚款后,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有两种惩罚方式: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处罚标准及危害:
1、闯红灯(罚款20元):骑车人闯红灯时多发生在白天路口车少时或夜间无车时,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易于车辆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2、逆行(罚款20元):多发生在设置隔离护栏路段,易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对向的非机动车易在躲避变道时因无法及时观察后方机动车行驶状况,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3、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元):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二是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三是在人行道上行驶。上述三种违法行为极易与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事故。
4、路口内停车等候(罚款20元):如在人行横道内停车或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如在路口内停车,会妨碍正常通行秩序,如停在等候机动车前,信号变换时会降低路口通行效率,并易与机动车发生刮碰事故。
5、争到抢行(罚款20元):主要表现为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辆行人、右转弯不依次排队等候、不遵守让行标志标线的、右转弯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等情况。此外随意穿插车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也属于严重影响通行的情况,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6、驾驶非机动车手中持物的(罚款20元):主要表现为送货员在骑车过程中通过手机查询订单内容,极易发生因未及时观察瞭望或单车驾车失控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7、行经人行横道不推行的(罚款20元):易与过街行人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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