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满一年后,根据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解除取保措施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一旦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法律分析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满一年的,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措施,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进行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解限后,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有何变化?
取保候审解限后,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取保候审解限结束后,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强制措施的适用有一定的调整。一方面,根据个案情况,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更加灵活、具体的强制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轻微罪行或非暴力犯罪,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采取非拘留的强制措施,如限制出境、限制活动范围等,以便更好地保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总体而言,取保候审解限后,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和司法需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满一年的,根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与否可以解除取保措施,或者进行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解限后,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和方式有所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这一调整使得强制措施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和司法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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