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简易版)
为(借款目的)需要,今借到郭某某(身份证号: )以(结款方式如转账、现金等)出借的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借期为壹年,借期届满即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2020年8月1日)起分拾期清偿借款,每期清偿壹仟(¥1000元)整。若逾期未能清偿的,愿意承担郭某某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若发生争议形成诉讼的,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立此为据。
借款人信息: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
电话:*******。微信账号:*******。邮箱:*******。
借款人签字摁指印: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7月31日)
还款计划表
序号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还款情况 |
1 | 2020年8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2 | 2020年9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3 | 2020年10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4 | 2020年11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5 | 2020年12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6 | 2021年1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7 | 2021年2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8 | 2021年3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9 | 2021年4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10 | 2021年5月1日 | 壹仟(¥1000)元 |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
备注:1、还款计划表是借条的有效组成部分,借款人受此约束。 2、还款采取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方式还款。 3、借款人信息处的经常常住地、电话、微信账号及邮箱用来联络、邮寄相关资料和诉讼解决争议时向借款人司法送达的地址与联络方法。微信账号、邮箱和邮寄以发送和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发生拒签情形的,以拒签之日为送达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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