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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维权要具备哪些证据?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需保留下列维权证据: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

2、可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加班了的证据;

3、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其他证明等。

一、不签劳动合同加班没加班费怎么维权

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二、起诉人是谁举证呢

谁起诉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也就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

比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

三、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包含以下几种:

1、考勤表、考勤卡;

2、加班审批单;

3、加班通知;

4、监控录像;

5、证人证言;

6、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

7、电子邮件等。

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些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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