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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5条内容

来源:汇智旅游网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民事主有权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民事主体参加或不参加某一民事活动由其自己根据自身意志和利益自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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