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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款未按时归还,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来源:汇智旅游网

朋友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如果朋友通过欺诈手段借款且不还,一般可认定为诈骗。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对象、领域、侵害客体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贷款诈骗罪的起点金额一般为1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金额一般在3000元左右。

法律分析

一、朋友借钱不还,属于诈骗行为吗

1.朋友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行为,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2.如果朋友没有还款的能力和愿意,通过欺诈的方式借款,如提供虚假担保、证明等,并且借款后不还的,一般可以认定属于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1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结语

朋友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朋友通过欺诈手段借款,并且没有还款的能力和意愿,一般可认定为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行为可处以刑罚和罚金。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对象、领域、客体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贷款诈骗罪主要发生在金融领域,对国家、公众贷款所有权和金融信贷管理制度造成侵害。诈骗罪的对象和领域更广泛,涉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两者的起点数额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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