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次出资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作出成立公司的决议;选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形成决议;指定人员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股东申请公司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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