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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程序有哪些

来源:汇智旅游网

一、专利转让的程序

(一)、首先要了解专利技术贸易的模式

1、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2、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3、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4、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5、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6、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二)、签订专利许可证合同

合同有以下条款:

①前言;

②合同术语定义;

②合同的标的:指技术范围的确定和说明。写明专利的种类、名称、申请日、批准日、有效期等;

④费用的支付:分为一次总算支付、提成费(接销售金额或利润确定提成比例)、入门费加提成费(签订合同后,预付一笔费用,然后每年再按销售金额或利润来提成)、技术入股(专利权人以其专利技术作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⑤技术资料的交付:规定技术资料的范围、交付时间、地点、验收方法;

⑥技术改进成果的分享:签约后一方对该专利技术的改进,其成果归谁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问题;

⑦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被许可方获得技术资料后可能无法制造出合格产品,还须许可方提供培训、指导等;

⑧保密条款:主要涉及技术秘密,被许可方应对许可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⑨担保条款:双方各自互相给予对方履行合同的许诺;

⑩争议的解决:规定双方发生争议后的解决办法;(11)违约条款:对不履行或不按时履行合同等违约的处理;(12)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终止及延期。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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