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组电传„2011‟6号
巫俊仁
签批盖章
沈河民 韶机发
号
关于做好2011年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驻村干部调整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双到”办,市直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根据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0]67号)和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韶市办联[2009]50号)、《实施方案》(韶市办联[2010]22号)、《驻村干部管理办法》(韶双到[2010]4号),现就做好全市2011年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调整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负责帮扶60个贫困村的市直和中省驻韶单位,负责帮扶87个贫困村的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均要继续选派干部驻村。每个 共6页
帮扶村至少有一名以上的驻村干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帮扶一个村的,由帮扶单位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原则上由牵头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担任工作组长。帮扶单位在按要求完成选派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帮扶任务和培养干部的需要,可多选派干部到帮扶贫困村协助驻村干部工作,时间及待遇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2)原则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1970年12月31日);(3)现任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下职务;(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对现任驻村干部,可继续选派驻村,调整充实后的2011年驻村干部,到2012年原则上不作变动。
三、驻村职务
驻村工作组长是正式的安排挂任村党组织副,其余驻村干部安排挂任村党组织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预备和非的驻村干部安排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免手续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编入驻点村党组织(不需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参加驻点村党组织生活。
四、上报表格
所有帮扶单位要填写《帮扶单位选派2011年“双到”驻村干部情况登记表》(附件1),其中市直和中省驻韶单位直接报市“双到”办;各县(市、区)及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东莞、江门两市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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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的表格由所在县(市、区)收集后分类上报(请各地“双到”办负责通知落实)。
各县(市、区)还要填写《县(市、区)选派2011年“双到”驻村干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县(市、区)“双到”办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各地各单位填写的表格,请于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以电子表格发送邮件的形式报送市“双到”办组织建设组。
联系人:张建华(82033)、张苗苗(60386) 传 真:8879150 ,电子邮箱:sgswjcb@126.com
附件:1、帮扶单位选派2011年“双到”驻村干部情况登记表;
2、县(市、区)选派2011年“双到”驻村干部情况统计表。 3、县(市、区)“双到”办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韶关组织部
韶关市“双到”办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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