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
根据20xx年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指标进行评分,总评分值100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我区按照省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目标任务86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项目,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20xx年12月我区已救助213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已落实到位,圆满完成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目标任务。
三、主要成效做法
(一)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发力
我区通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提升,出台《金安区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领导组,各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区乡将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题,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
(二)开展救助寻亲,全面巡查治理
区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区公安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查询力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经常性巡查。各乡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今年以来,通过110报警、人脸识别,共发现外地流入我区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民政及时护送到流浪人员辖区驻地,进行了妥善移交和协调安置。
(三)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安置
我区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有区民政局提出科学合理的安置方案。安置到公办福利机构或区办托养机构。尔后由民政致函,当地派出所负责为其办理户口入户手续,对于入户且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区民政局将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四)落实返乡流浪人员的政策帮扶
我区返乡流浪人员。区民政局会同乡镇街等部门积极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了解返乡救助人员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困难,报送相关部门,给予及时解决救助。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流浪乞讨人员予以重点帮扶。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职业乞讨人员流动性大,救助后又长期流落在街头。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城管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职业乞讨人员进行清理整治。
2、因我区没有救助站,部分生活无着人员只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置。救助服务水平质量有待提高,今后要加大资金救助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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