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等四种情况。
法律分析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下:
1、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2、出现质量问题,房屋无法交付;
3、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4、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拓展延伸
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后,若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享有退房权利。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商品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否则,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质量问题及其解决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购房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另外,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理期限内向开发商投诉、申请维修或更换。若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解决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退房可能对购房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建议在申请退房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并尽量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帮助,以便在退房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开发商有责任确保商品房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如果未能按时交房或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维权。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更换,直到符合相关标准为止。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也可以选择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开发商呼吁购房人认真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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