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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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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 睡眠管理、 手机管理、 读物管理、 体质管理” (以下简称“五项管理” ) 等工作通知精神,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全面发展,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结合本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 学生使用手机在促进移动学习的同时, 也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要把学校作为信息管理的一片净土, 堵疏结合、 直面差异、 分类施策,切实加强手机规范管理, 保护学生视力, 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 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 还学校安静的读书氛围,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 禁止学生(包括寄宿生) 带智能(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入校。 学生一旦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 看到的老师(包括保安) 都可依照本规定进行提醒, 甚至依程序(出具罚没单) 进行没收, 并将没收的手机上缴到年段或综治科、 德育处。

2.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手机(只能是非智能) 进校,需要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经班主任批准后, 进校后应将手机级或生管统一保管, 放至班级及宿舍手机保管点统一保管。

3. 非智能手机要在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使用。 若带非智能手机到校, 在教学时段(上学到放学、 晚自习与考试期间等) , 教学区域内(教学楼、 实验室、 图书馆等教与学区域) 严禁使用。

4. 对在校内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者的处理。 学生在校内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的, 手机暂时由老师依程序(出具暂扣单) 收缴, 由各年段(生管) 手机保管责任人保管, 特殊情况下可交到综治科或德育处保管, 一学期后, 表现良好的可由家长申请领回手机。

① 第一次违规: 在年段通报批评, 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 评分中, 每人次扣 5 分;

② 第二次违规: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 评分中, 每人次扣 10 分, 并予以综合素质降级处理;

③ 第三次违规: 给予记过或以上的处分, 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 评分中, 每人次扣 20 分。 对违规学生予以综合素质不合格处理;

5. 寄宿生在自习功能室禁止使用手机, 午休时间及晚上熄灯后宿舍区均不得使用手机, 违规学生除按照上述第四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 还得另行给予纪律处分:

① 第一次违规: 留宿察看;

② 第二次违规: 暂停寄宿资格, 走读一周;

③ 第三次违规: 予以退宿处理, 且不再接受其住宿申请。

6. 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 借手机的学生和使用手机的学生同等处理。

7.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和各类推荐资格。

8. 为充分落实管理人性化, 在学校教学楼、 寄宿生楼、学校传达室等区域, 设立免费公用电话, 以方便学生必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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