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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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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关于广告虚假宣传的处罚《 广告法 》第55条规定,违反本 法规 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 营业执照 ,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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