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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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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补偿比例、住院报销范围及转诊规定等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保险制度。

一、报销比例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 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 大病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二、报销范围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具体如下:

1.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 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三、转诊规定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转诊规定如下:

1. 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 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 在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 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四、报销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以上就是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补偿比例、住院报销范围及转诊规定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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