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为解决农村地区医疗问题而推行的法律制度。对于异地就医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都可以申请报销。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的范围和流程。一、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范围普通门诊、门诊观察、门诊大病、住院治疗及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1. 门诊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2. 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0%,保底报销比例为20%。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对于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70%。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除《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形项目外,统一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分段原则,参合人员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报销比例为20%;低于16周岁、高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报销比例为30%。参合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剖宫产统一实行定额补偿,自然分娩补偿500元,剖宫产补偿1000元。参合人员在同一参合周期、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线的50%。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万元。二、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1.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2.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3. 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凭借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药店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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