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医疗广告审批材料包括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证许可副本。申请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承诺办结时限为6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需在发布前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需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医疗广告,且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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