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安检站进行申报,其中,申报材料包括安全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C证)以及十三项。申报后经过考核,考核通过后上报到各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则上报至建设厅,由当地建设厅组织各类专家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建设厅发证。每三年要对安全许可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予以作废。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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