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智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产质押如何办理手续

房产质押如何办理手续

来源:汇智旅游网
第1种观点: 一、动产质押应符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动产质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2种观点: 不动产不可以质押,因为不动产不能转移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应当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动产质押的定义、担保的注意事项以及合同生效的条件。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设定动产质押担保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法律分析一、动产质押的定义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二、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为以下五个: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三、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出质人主体资格合格;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质押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质物的交付,也就是出质人将质押的动产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拓展延伸动产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贷款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动产质押担保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也存在一些注意事项。首先,动产质押担保的标的物应当是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且应当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否则,债权人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其次,动产质押担保的期限应当明确,并应当与借款期限一致。否则,如果期限届满,债权人可能会无法收回担保财产。另外,动产质押担保的利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与借款期限、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否则,如果利率过高,可能会增加债权人的负担。最后,动产质押担保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如果解除不当,可能会影响担保的效力。综上所述,动产质押担保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债权人的保障,但也需要注意相关细节问题。因此,在签订动产质押担保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结语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包括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实现质权的途径包括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出质人主体资格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质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质物的交付,也就是出质人将质押的动产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条 质询案按照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团报告。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团决定印发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2022修正):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二条 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或者委员长会议提出报告。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被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审议质询案的时候,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出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产抵押可以不登记,动产一般是以签订抵押合同的时间为生效时间的;但是如果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汽车、船舶、企业的设施设施等,抵押合同以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的。未经登记。没有抵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动产质押,一般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不过在权利质押中,一般都必须登记,如股票基金应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应收账款应到信贷征信机构登记等,只有登记后质权才成立。【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2种观点: 一、房产抵押登记是否需要房产证1、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房产证。一并需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久房屋抵押登记期限有两年。如果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有权就房屋所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质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质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质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2)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质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2种观点: 房产抵押有哪些手续1、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2、婚姻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 未婚人士提供单身证明、离婚人士除了提供离婚协议、判决书之外,还需提供单身证明。3、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盖有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社保卡等。4、收入证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近半年银行工资流水。5、财力证明:车辆行驶证、定期存单、股票明细等。6、户口本、房产证、国有土地证。7、个人征信报告。8、贷款用途证明,如果借款人为个体户或企业主,还需提供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另外,如果你提供的房产在出租中,则需提供出租合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房产证原件,不过有的银行不再需要抵押房产证了。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是否要押到银行要根据情况而定。抵押贷款的时候房本也是在你自己的手里的。并不是说你抵押贷款了,房本银行就收走了,银行只受压他项权利证,不收押房本。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Copyright © 2019- hza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