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驾照可以异地年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后,直接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驾驶证,取得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公安部最新规定,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b2驾驶证被扣分后可以在异地办理年审手续,不需要回到驾驶证当地的车管所办理。因为目前交通管理系统是全国联网的,有一部分业务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2种观点: b证被扣分后要年审。只要是B2驾驶证在每个记分周期内扣了分,那么在当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就需要到车管所进行一次驾驶证年审,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分,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年审,如果能保持,直至到驾照的有效期满换证都不需要年审的。小车年审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相符;2、号牌、行驶证完整、字迹清晰;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已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4、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5、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6、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B2驾驶证一般是回驾照发放地车管所年审的,异地年审需提前一年备案: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